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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推介丨药品经营企业(GSP规范)培训虚拟仿真软件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为GSP)是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规范。GSP从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如何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从而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并实现药品的可追溯。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既然是由国家颁布的规范条例,那必然要求每一位药品经营及相关行业的人才严加遵守。GSP正文共 184 条目,延伸出的检查项目共 438 项,其中针对药品批发企业的检查项目共 258 项,那么对于GSP你又了解多少呢?
北京欧倍尔邀请相关专家指导,依据《GSP》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设计出了全新升级版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规范)培训虚拟仿真软件。本软件从岗位流程与检查条目出发,在还原岗位操作的同时,深化法律法规要求,为相关企业培养不仅懂操作也要知法规的人才力量。
软件覆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包括一般药品质量管理、特殊药品质量管理、冷链药品质量管理中的采购岗位、收货岗位、验收岗位、储存岗位、养护岗位、销售岗位等全岗位全流程操作,有效训练岗位技能,熟悉岗位操作规程。
1.采购岗位
GSP第六十一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了企业的采购活动应符合要求、首营企业或首营品种的审核应提交的资料以及审核要点等具体内容。围绕法规要求,本软件内增加了首营企业审核、首营品种审核以及制定采购计划等操作实训。
2.收货与验收岗位
GSP第七十二条至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围绕法规要求,软件内增加了对于抽样原则、验收检查内容、随货同行单检查内容等操作内容。
3.储存与养护岗位
GSP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库房条件、外部环境等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养护。围绕法规要求,软件内对于药品的储存规范、质量可疑药品、不合格药品处理等内容增加了仿真操作,便于操作者进行理解与学习。
4.销售岗位
GSP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如何进行合法的销售活动,如何对购货单位进行审核,药品如何出库复核等。围绕法规要求,软件内增加了购货单位合法资质审核、制定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复核等操作内容。
软件意义
北京欧倍尔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规范)培训虚拟仿真软件立足于真正解决企业员工或相关专业学生实训难、重复训练难、实际操作上手难的立场,对接岗位需求,融入实操技能的理论强化学习,实现教与学的循环促进提升,将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社会服务有效连接,为相关专业教学与行业发展提供新思路。